2015年2月,我中心接受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某大队委托,对某大众宝来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时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。
受理委托后,我中心成立鉴定小组,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、被鉴定车辆宝来轿车、事故相关车辆欧曼牌重型厢式货车进行现场勘验。结合事故车辆痕迹、牛顿第三定律、车辆动力学,依据《汽车事故工程》、GA/T 643-2006《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》采用追尾碰撞公式分析计算被鉴定甲车事故时行驶速度。
事故现场
勘验被鉴定宝来轿车
事故相关车辆欧曼牌重型厢式货车